首页 影视艺术鉴赏通论(第2版)

第六章 影视艺术叙事鉴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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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是一种叙事艺术。热·热奈特曾指出:“叙事即用语言,尤其是书面语言表现一件或一系列真实和虚伪的事件。”[1]罗兰·巴特的解释与热奈特大同小异,他认为:“对人来说,似乎什么手段都可以用来进行叙事:叙事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语言,用固定的或活动的画面,用手势,以及有条不紊地交替使用所有这些手段。”[2]显然,巴特的观点更全面。结合热奈特、巴特和华莱士·马丁《当代叙事学》中的一些观点,可知,叙事实际就是讲故事。对于叙事艺术而言,讲故事的视点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叙事结构的功能和母题。支撑叙事艺术的结构要素以人物、情节和细节最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