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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百条白兔子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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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家格罗塞观察到:“一个澳洲人的腰饰,上面有三百条白兔子的尾巴,当然它的本身就是很动人的,但更叫人欣羡的,却是它表示了佩戴者为了要取得这许多兔尾必须具有的猎人的技能;原始装饰中有不少用齿牙和羽毛做成的饰品也有着同样的意义。”[2]普列汉诺夫同样发现,“野蛮人在使用虎的皮、爪和牙齿或是野牛的皮和角来装饰自己的时候,他是在暗示自己的灵巧和有力,因为谁战胜了灵巧的东西,谁自己就是灵巧的人,谁战胜了力大的东西,谁就是有力的人。”[3]我国山顶洞人已经有了大量的装饰品,其中有许多是挖孔的兽牙。据人类学家的研究,山顶洞人佩戴挖孔的兽类犬齿,是因为这些野兽“很可能是当时被公认为英雄的那些人的猎获物。每每得到这样的猎获物,即拔下一颗牙齿穿上孔,佩戴在身上作为标记”,又因为犬齿“齿根最长,齿腔较大,从两面穿孔很容易穿透。另一方面犬齿在全部牙齿中也是最尖锐有力的”,“取最尖锐有力的牙齿更能表现其英雄。”[4]可以看出,人类学家在对原始人的装饰品作分析时,不约而同地得出了装饰的原因之一是它对于人的力量与技巧的表现与象征。一般来说,原始部落中只有打到猎物的人才有资格佩戴以猎物的某一部分制作的装饰品。如阿赛族武士曾杀死过狮子,才获得佩戴狮毛冠的荣誉(如图3-1)。它们以感性的、直观的形式展示着佩戴者的勇敢、灵巧、技能等本质力量,佩戴者能因此强烈地感受到自我实现的快乐。当一个人因佩戴这些装饰品而受到部落里人们的尊重——装饰品展现着他曾为集体带来的利益,就会更加增进他们的心理愉快。

图3-1 阿赛族武士的狮毛冠

当原始人的人体装饰逐步摆脱功能性——吸引异性、象征力量、恫吓敌人等,只是把装饰活动作为愉悦自身的一种方式时,装饰品才有了真正的美的意义。普列汉诺夫对纯粹的装饰品产生过程的说明有助于我们的理解,他是这样说的:“那些为原始民族用来作装饰品的东西,最初被认为是有用的,或者是一种表明这些装饰品的所有者拥有一些对于部落有益的品质的标记,而只是后来才开始显得是美丽的。使用价值是先于审美价值的。但是,一定的东西在原始人的眼中一旦获得了某种审美价值之后,他就力求仅仅为了这一价值去获得这些东西,而忘掉这些东西的价值的来源,甚至连想都不想一下。”[5]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那些在今天看来并不美的甚至有点可怕的动物身上的东西为什么会成为原始人身上的美的装饰,理解象征意义的获得与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