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从这两部教材的体系结构看它们与反映论哲学的关系。
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分为十一章,前面设“绪论”:
绪论[1]
第一章 文学与社会生活
第二章 文学与政治
第三章 文学的继承、革新与各民族文学的相互影响
第四章 文学的形象与典型
第五章 文学的创作方法
第六章 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
第七章 文学语言
第八章 文学的体裁
第九章 文学的风格、流派和民族特点
第十章 文学鉴赏
第十一章 文学批评
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没有分编,具体包括九章:
第一章 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
第二章 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章 文学的发生和发展
第四章 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
第五章 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
第六章 文学的创作过程
第七章 文学的创作方法
第八章 文学欣赏
第九章 文学批评
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以群主编的本子还是蔡仪主编的本子并没有完全照搬周扬的“五编”来撰写,而是基本将全书分为四编,即本质论、发展论、创作论、鉴赏论。具体而言,两本书去掉了周扬的第五编,但其内容已消化到前四编之中。
这种本质论、发展论、创作论、批评论的结构模式后来成为文学理论教材的基本结构。60年代的这两部教材标志着我国文学理论教材对苏联模式的文学理论的某种克服,体例与表达也逐步走上了中国化道路。应该肯定,这两部教材基本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与方法,结合我国的文学实际,总结了此前的文艺理论某些研究成果,建立起自己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为我国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文艺理论迈出了第一步。这两部教材一方面力图阐明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思想,也较清晰地描绘了当时的文学状态。它们既是对苏联理论的突破,也是在摹仿中实现的第一次创新;它们的框架结构与理论言说方式对以后的文学理论教材编写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