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开始之际,文学理论界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从“文革”路线的完全政治化的话语中解放出来。“文艺为政治服务”、“文艺从属于政治”就是“文革”路线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是要继续接受和背负这份“遗产”呢,还是要拒绝这份“遗产”?这就展开了“凡是”派和解放思想派之间的斗争。
1979 年对文艺学界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这一年,《上海文学》第4期发表了《为文艺正名——驳“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说》一文,文章认为,“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说,是造成文艺公式化概念化的原因之一,是 “四人帮”提出的 “三突出”、“从路线出发”和 “主题先行”等一整套唯心主义创作原则的“理论基础”。“如果我们把‘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作为文艺的基本定义,那就会抹煞生活是文艺的源泉,就会忽视文艺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就会仅仅根据 ‘阶级斗争’的需要对创作的题材与文艺的样式作出不适当的限制与规定,就会不利于题材、体裁的多样化和百花齐放。”[1]文章强调,“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说,与文艺从属于政治的提法有关,并认为“工具说”不符合文艺的特点,结果把文艺变成政治的传声筒。政治错了,文艺也跟着错。应该说,这篇文章从解放思想的立场触及了文艺从属政治、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根本问题,从而引起了一场大讨论。以这篇文章为导火线,1979年至1980 年,文艺学界围绕文艺与政治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维护文艺从属于政治的学者和认为文艺不从属于政治的学者,进行了针锋相对的争辩。双方都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里面找根据,从文学发展的历史找根据。应该说,不论当时争论双方是否意识到,他们所说的所主张的都不是个人的话语,而是不同“路线”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