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从中国的农耕文明与西方的海洋文明的区别,中国的人文精神与西方的人文主义的区别,中国的求实精神与西方的科学精神的区别,来揭示中西文化的区别如何导致文学观念的差异。我说的这几点,也不是新鲜的,但过去不少论者没有真正地把这种文化的差异与文学观念的差异完全联系起来谈。而我所注重的就是中西文化差异与中西文学观念差异的真正联系。
(一)中国的农耕文明与西方的海洋文明的区别
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为什么把文学看成感情形态的言语表现呢?如果从中华文化根基上来说明,那么我们就必须知道,中华古代文明是农耕文明。中国古人所理解的“四海之内”,就是指以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为界的大陆地区,他们很少谈到海。孔子只有一次谈到海,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1]孟子著作中也只有一次提到海:“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2]他们不像西方古代学者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样整天出入于大海之间。中国一直有“上农”的思想,把社会列为士、农、工、商四个阶级。士是地主(其中一部分知识人),农是农民,他们列在前面,因为他们与土地与土地的耕作关系最为密切。商是商人,被列在最后,因为他们不从事生产。农是本,商是末。《吕氏春秋》中有一篇“上农”,美化农民,贬低商人,其中说:“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处而无二虑。”对于商人就没有这样多的好话了:“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