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当代文学史新稿(第3版)

第四节 台港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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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的台湾,官方思想仍旧强控社会,话剧创作时呈贫乏僵滞的面貌。然而,在平淡的局面下不可遏止的转折已从深潜处发生。创刊于1960年的《现代文学》和1965年的《欧洲杂志》与《剧场》对西方现代戏剧的广泛介绍构成了台湾当代戏剧的“第二度西潮”。

自1963年起台湾剧场引人注目地出现了“新戏剧”。被称为“暗夜中的掌灯者”[3]的姚一苇1963年发表《来自凤凰镇的人》,1965年发表《孙飞虎抢亲》,成为“在台湾继以反共为主题及拟写实为形式的戏剧后……第一个写出‘新戏剧’的人……真正表现出西方后写实主义的影响来”。[4]

姚一苇(1922—1997),原名姚公伟,江西南昌人。1946年厦门大学银行系毕业,自修戏剧。他是一位具有正义感、社会使命感和对人类“怀有悲悯之情”的学者型的剧作家。“政治环境”的压抑和存在主义的牵引,使他戏剧创造(无论是“古”事新编还是取材现代)的目光聚焦于“人”,聚焦于对“人的困境”的思考和对“政治环境”的“不让”。沿着“处境—压力—命运”的线索,姚一苇的戏剧反复渲染着那种危机四伏、阴谋环伺、朝不保夕的危机感和“没有明天”“回不了家”的痛苦。《红鼻子》中神赐的出走和寻找失落的自我,以及最后的祭献,将姚一苇戏剧深层结构中与“人的困境”对人的压抑和异化相对峙的另一条线索明朗化。这条对抗线索以“寻找”作为贯穿动作,以人对环境的抗争、对命运的挑战和对失落自我的拯救,表达对人的关注和关怀,张扬人的高贵。用剧作者的话说,即表现人在困境中的“自处”:“人,假如不幸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他(或她)将何以自处?有哪几种可能生存的方式?”无论哪一种方式,剧作家的立场都是“真正回到‘人’的本位上来”,都是捍卫“人性完整之自由”,都是抵拒“他者”对“人”的驱使,无论“他者”是以强权的、温情的或是以时尚的“后现代”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