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教社作为民间学术团体,按照社章规定,其经费来源主要包括社员(包括个人社员和团体社员)缴纳的常年社费、社员特别捐助及社外机关团体个人捐助及政府补助费。[80]揆之史实,社教社经费来源有个时间段变化,抗战全面爆发之前,社员年费是经费收入的主要来源,年会所需经费从第二届年会起,由会议承办方政府给予全额补助,特别捐助和政府补助费亦时而出现。抗战期间主要是政府补助费及借支捐款,社员社费所占比例低至可忽略不计。战后复员,社教社通过社员总登记、招收新社员等举措,社员年费收入有所回升,但主要来源仍以教育部、江苏省政府补助费为主。
社教社作为民间学术团体,作为社教界的全国性团体组织,其经费一直处于捉襟见肘的状况。“本社为私人组织之学术团体,一切经常开支,全恃社员社费维持。”[81]社员缴纳经费是该社日常支出主要经费来源。社刊《社友通讯》上,时常可见该社催社员缴费的通知。
图1-4 社教社催缴社费通知(1932、1937)[82]
图1-4展示了1932年、1937年的两份催缴社费通知,实际上,这种通知在《社友通讯》上比比皆是,1947年《社友通讯》复刊第1卷2期,根据新修正社章收费标准,事务所刊登新额度的“催缴社费”通知:“凡社员未缴纳三十六年度常年社费者,依章普通个人社员缴一万元,普通团体社员分五万元、十万元、二十万元三种,由该团体社员自行认缴。即希早日寄下为荷!”[83]除去在《社友通讯》公开催促,社教社还以理事会的名义,直接给社员个人寄函,催缴社费。下面是社教社理事会给张伯苓的催费信函及收到的回复:
径启者:先生应缴二十五年度之社费弍元,敬希早日惠下,以济社用,为荷!此致 张伯苓先生(中国社会教育社启 193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