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督教在中国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与佛教并立的世界三大宗教。虽然它们未能在中国发展成为主流意识,但自唐代传入后,在近古以迄现代,对中国文化的衍化与发展却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基督教在公元1世纪中叶产生于地中海沿岸的巴勒斯坦,创始人是巴勒斯坦犹太的拿撒勒人耶稣,他被信徒们称为基督。135年基督教从犹太教中分裂出来成为独立的宗教。该教信奉上帝(或天主),耶稣基督为上帝之子,降世救赎人类的罪恶。基督教的经典是《圣经》,包括《新约全书》和《旧约全书》两部分。其教义主张“博爱”,包括爱上帝和爱人如己两方面。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并逐渐成为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主要精神支柱。但在早期基督教的传播过程中,出现了延续数世纪的东、西方教会的分裂,直至1054年,最终出现了希腊正教(东正教)和罗马公教(天主教)。其中东部教会标榜“正统性”的“正教”,即“东正教”,因其在崇拜仪式中用希腊礼仪,故又称“希腊正教”;而西部教会因强调“普世性”而称“公教”,其中心在罗马,又称“罗马公教”,汉译“罗马大主教”(简称“天主教”)。随着15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至16世纪中叶,马丁·路德在德国率先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由此派生出了一些对立于罗马公教的新教派,统称“新教”。所以,基督教是公教、东正教和新教三大教派的总称。由于新教改变了天主教一些信仰与行为准则,如变《圣经》与遗传而为《圣经》为唯一准则,变教皇为教会首领而为基督是唯一首领,变神甫圣品阶级制度而为反对信徒与上帝和《圣经》之间有任何教阶等,使其教义更接近于资产阶级革命“自由、民主、平等”的理念,所以在近现代社会地位日见隆盛,尤其是在英、美基督教团中得以弘扬与发展。由于基督教自身发展的曲折,也造成了它在中国的传播较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