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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二祖慧可的史事、宗系与思想——兼论《金刚三昧经》的主旨及其作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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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祖慧可(487—593),承菩提达摩后而为中土禅宗第二代祖师。有关慧可的史料有《续高僧传》《南阳和尚问答杂徵义》《传法宝记》《历代法宝记》《宝林传》《景德传灯录》等。据《宝林传》卷八,慧可俗姓姬,虎牢人,隋开皇十三年(593)癸丑岁灭度,寿一百零七岁,如此则应生于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但此书又云慧可于孝文帝永兴十五年正月一日受胎,查孝文帝无“永兴”年号,当是“延兴”之误,延兴只有六年,以其年顺推,延兴十五年当为太和九年(485),稍有差误。

慧可少时综览老庄,内外兼通,且“独蕴大照,解悟绝群”,自悟玄机,由于没有师承,故受到讥谤,“一时令望,咸共非之”。年逾四十(527),始遇达摩,遂从学九载,得其心要。达摩灭化之后,慧可本来亦“埋形河涘”,隐居修禅,但由于他早年便享有盛名,道俗纷至,求其开法,故他不得已而“奋其奇辩,呈其心要”,并于后时北至邺都,盛弘禅法。慧可邺下传法遇到很大阻力,一方面“滞文之徒,是非纷举”,一些义学沙门不满于他以经文言教为方便说的说法,纷纷对之进行攻击,一方面邺地原有的僧稠一系的禅师如道恒之流对他进行残酷的人身迫害,借助官方力量害其几死。慧可遭此打击,知道用正常的方式无法弘法,便佯狂市井,以歌吟民谣隐示正法,过着饥寒交迫、四处流浪的生活。周武灭法之时,慧可不惜身命保护经像,再受打击。最后,慧可又遭到讲《涅槃经》的辨和法师的诬谤,被县令翟仲侃打死。

关于慧可的史事,诸书所述稍有不同。依《南阳和尚问答杂徵义》所记之慧可小传。慧可于达摩灭后并未立即说法,而是隐居了四十年。其后于九十岁时才重开法门,收弟子僧璨等,僧璨从学六年,得其法要。慧可遂自云至邺都还宿债,在邺都经一十年,乃由于受到诬谤而为成安县令翟仲侃打杀。依此则慧可寿命为一百零七岁左右,《宝林传》亦持此说。依照神会的说法,当时有一部禅宗史书名为《扬楞伽邺都故事》,慧可小传则出自其书第十卷。《宝林传》所载大概亦出自此书。关于慧可断臂,杜朏、神会、净觉皆持“立雪断臂”以求大法之说,道宣则记为为贼所斫。神会等所记可能出自《扬楞伽邺都故事》,为禅门内传信史,道宣则取之传闻,不足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