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第二编中,我们说到了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中的连续性特性,而通史精神乃是其核心之内容;在古代西方,虽然史学同样十分发达,可是情况毕竟与中国不同。这样,我们就面临着一个史学理论的问题。因此以下的第三编就不能回避古代中西在史学理论层面的异同问题。如果说,史学是对于历史著作史的反思,那么,史学理论就是从更高一个层面对于史学的反思了。
对于史学的更高一层的或理论层面的反思,具体而言,可以分为就史学之体与史学之用两个方面来说。
首先,从史学功能方面来说。中国古代的史书都十分重视并强调“彰善瘅恶以垂训,阐明成败得失之迹以为鉴”。《左传》、《国语》、《史记》、《汉书》莫不如此。西方古代史书在这一方面也相当一致。希罗多德之《历史》、修昔底德之《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波利比乌斯之《历史》、李维之《罗马史》、塔西佗之《历史》与《编年史》亦莫不如此。在本书第二编的中西两方面之综述中已有略述。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都是史学家们的认识与见解。
至于史学是否真的具有或者何以能有“彰善瘅恶以垂训,阐明成败得失之迹以为鉴”之用,这就涉及史学之体的问题。一旦这样的问题提到思想家或哲学家们那里,中国与西方之间的区分就鲜明地呈现出来。本书第三编的主要论题就在于此。在第三编里,我们安排了中国“五经”及先秦、秦汉诸子思想史(或中国古代哲学史)与西方古代哲学史两篇综述,分别陈述了双方的异同。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在此先作一番比较的概说以当导引。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历史是否可以垂训、是否可以为鉴”。
在古代中国,自《尚书》、《诗经》以下,对于历史可以为鉴,人们从来十分重视,而且无人提出质疑。不疑,有何理由?因为,众所周知,历史从来都是变化发展着的,昨日之事既然已与今日之事不同,昨日之事何以能为今日之事之鉴?要解决这个难题,必须具备一项根本条件,即在昨日与今日变化之中是否存在一种不变,而且必须切实地证实这种变中之常的存在。在这个关键点上,中国古人找到了肯定的答案,而且给出了切实的历史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