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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国与西罗马灭亡后欧洲文明断续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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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和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中国和欧洲的文明都面临着一系列内外挑战,但是,双方文明发展的特点和结果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文明在这个时期在秦汉以来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文明的传统并没有中断。欧洲的罗马文明则发生了断裂,各蛮族政权并没有继承罗马的传统,他们以基督教为中心,形成新的认同,从而使欧洲转向了基督教文明。从各自文明发展的特点来看,这种结局并非偶然。这可以从政治、民族历史文化认同、思想等方面加以说明。

首先,从政治发展的特点上看。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在政治上虽然分裂,但秦汉以来形成的大一统的观念及政治体制并没有中断。国家统一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政权,都以国家的统一为己任。前秦苻坚在统一北方后,所想的就是统一整个中国,他说:“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餔,今欲起天下兵以讨之。”[1]苻坚没有完成的统一任务后来被北魏实现了。在政治体制上,以郡县制和编户齐民为基本特征的中央集权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分封制彻底被废弃。虽然仍有分封的事例,但受封者只食禄,对于封地并无实际的控制权。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政权,都沿用以儒家经典为基础建立的官僚体制进行统治。可以说,政治体制上的连续性是中国古代文明的连续性发展重要保障。[2]欧洲则没有出现这样的局面。罗马虽然也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但其帝国的性质和内部结构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罗马的统一是征服的统一,整个帝国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罗马对于被征服地区并没有采取完全划一的措施,不同地区与罗马的关系的密切程度并不一样,地位也不一样。一般说来,罗马只要求被征服地区在政治上臣服并履行相应的经济义务即可,大多数被征服地区在政治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继续保留自己的民族、语言、宗教文化等。罗马在被征服地区设立行省,每个行省派一名总督治理,但总督以下,也是没有直属的下级行政机构的。罗马的政治是以城市自治为基本特征的,各行省仿照罗马设立各种自治城市,由后者管理地方事务。整体而言,罗马帝国更像一个松散的政治联合体,没有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体制。在这种体制下, 罗马帝国内部居民的身份差异很大,根据与罗马关系的不同分成许多等级,每个等级享有权利和义务也不同。一旦中央政权解体,整个帝国也就瓦解了。入侵罗马的各蛮族虽然作为同盟在帝国定居下来,但仍然保留自己完整的族群特性和政治的独立,罗马也无意把它们纳入到帝国的体系中来。这些蛮族政权还保存了较多的军事民主制残余,大都延续了政治上的分权传统,不但分割权力,而且分割土地。如克洛维去世后就把国家分给四个儿子,每个儿子可以在自己辖区内再分。查理曼也在806年曾经把国家分给自己的几个儿子,843年的三分帝国不过是延续了法兰克人的传统。不仅如此,这些政权在地方大都采用代理制,政权机构非常简单,而且代理的权力很大。这种分权模式实际上大大削弱了王权,并最终瓦解了王权,使得欧洲进入普遍分裂的封建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