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personality)又称个性,它表现为人与其他人相区别的特质或个人特征;是一个人在与其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独特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和情绪反应的特征。一个人的人格表现在知、情、意等心理活动的各方面。因此,认知能力、行为动机和情绪反应方面的特征,人际关系协调的程度,态度和信仰的体系,道德价值的特征等,就构成一个人的人格。
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是人格特征偏离了正常,也称病态人格(psychopathic personality),是一种人格发展的内在不协调,是在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没有智力障碍的情况下出现的情绪反应、动机和行为活动的异常。人格发展的不协调如果有极端的表现就是异常心理现象了。例如,一个人抽象思维过分地或畸形地发展,就会变得过分理智化,缺乏“人情味”和应有的情感色彩。如果一个人形象思维过度或畸形发展,就会陷入幻想之中,或感情用事,有较高的受暗示性,显得矫揉造作。又例如,一个人本能、情绪、意向活动过分或畸形地发展,就会导致理智活动发展不足,以及高级情感活动发展的缺陷。这种人缺乏调节情感活动和行为活动的能力,从而成为一个**不羁、缺乏对情感情绪的自制力,偏离正轨、低级趣味占优势,行为**的人。由于人格内在发展的不协调,使上述几类人常常难以正确认知社会环境对自己的要求;难以正确评价自己的行为反应正确与否;难以对周围环境刺激做出恰如其分的反应,即做出的反应常是不适当的(不是过分了,就是不足),而且倾向于病理性反应。因此,具有人格障碍的人与周围社会环境之间也是不协调的。他们常常与周围的人,甚至是自己的亲人发生冲突;在生活和工作中不能和同事友好相处;对工作缺乏责任感和义务感,经常玩忽职守,甚至超越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做出扰乱他人或危害社会的行为,以致无法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