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素质教育的要求下,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心理学家、心理咨询老师的义务,也是每一位科任教师的责任。教师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者,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必须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教师要具备哪些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呢?
一、教师对学生心理特征的知觉与判断
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必须以对学生心理特征的了解为基础。教师只有准确了解、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不同的方法、策略,使学生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教师对学生心理特征的准确判断是其有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前提。
教师首先要把握所教学生的整体,即了解和掌握某年龄阶段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另外还要了解和掌握不同性格、不同发展水平的每一个学生的心理特点,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理想志向、兴趣爱好、气质性格。此外,教师还应能正确预测学生的行为。教师了解学生的心理特征可以通过日常学习、活动、交往有目的地观察;还可以通过访谈、问卷、查阅资料进行调查;还可以根据学生的活动产品(试卷、作业、作文、日记)的分析以及心理测量的结果来获得对学生心理特征的知觉判断。
二、教师对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的正确认识
在“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这一理念逐渐被人们接受之时,心理健康标准问题越来越成为学者们所关注的焦点。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者,教师正确地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的标准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第一步。但是,有调查发现,教师对心理健康标准的认识仍然存在着偏颇。例如,有31.25%的教师将厌学的学生视为差生,15.62%的教师视为思想问题;对学生的自我中心问题有18.75%的教师认为不是问题等。许多教师判定学生心理健康以学习为主的在校的外显行为为依据,其中又以学习好坏、组织纪律性强弱作为评价学生的主要依据。其表现为感性多于理性,主观大于客观。大多数教师虽然对理论界界定的心理健康标准持肯定的态度,但经常与自己实际的内隐标准不一致,表现出其“所倡导的理论”(espoused theories)与“所采用的理论”(theories-in-use)之间的不一致性(Osterman,1993)。教师在对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的判断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一方面,对学生交往及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很少从心理方面看待学生的行为问题,把一些道德标准、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与心理健康标准相混淆。表现在:①重视学生中打架、偷盗、说谎、性犯罪等品行问题,忽视焦虑、孤独、沮丧、抑郁、自杀等心理异常行为。②重视行为问题,如逃学、打架、不合群、破坏公共财物等,忽视人格问题,如自卑、敏感、依赖。③只看到家庭、班级、同伴等外在因素对学生的影响,忽视了学生个性特点、认知风格和个人需要等内在因素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影响。④有的教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是思想问题、道德问题还是心理问题,认识上还比较模糊。(申继亮,王凯荣.论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的构成.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