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重要功能,是要打破各种封闭和阻滞,加速要素的流动,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因而城市化以全方位的开放为基点。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有些城市搞自我封闭,在就业上排斥外来人口,在福利制度上歧视外来人口,在交通上乱设卡和乱收费,歧视外来车辆,甚至在法律上也搞地方保护,不能公正地以法判案,歧视外来企业及居民的利益,违法保护本市企业及居民的利益。这些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城市化,城市化所要求的是全方位的开放,而不是自我利益的非规范性保护,任何非规范性自我保护都严重地损害了城市化。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充分地放开要素的流动
这里所讲的要素流动,既包括劳动、资金、技术等要素的流动,也包括企业的流动。也就是说,应该允许劳动、资金、技术及企业等要素,进行自我选择,自我流动,任何人和机构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它们的流动和自我选择。大家知道,城市化是民主和自由联系在一起的,民主和自由造就了城市的活力。越是民主和自由的城市,也就越是要素能充分流动的城市,其活力就越强。因为在要素充分流动的条件下,任何一个城市要吸引高质量的人才、资金、技术及企业等要素,就必须为这些要素的作用提供更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而任何一个城市要留住高素质人才、资金、技术及企业等要素,也必须要为这些要素的作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因而,要素的流动性实际上是在“强迫”任何一个城市都必须不断创造出更为良好的软硬环境,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活力。因此,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不是靠自我保护,而是靠要素的充分流动。正是这种要素的充分流动,才推动了城市的发展,提升了城市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