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关于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的研究,历来是经济学家们关注的交点。为了从数量上刻画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程度,学者们建立了很多可计算的指标,Debraj(1998)对所有这些指标进行了总结和评价,根据度量不平等的四项准则,即匿名准则、人口准则、相对收入准则和达尔顿准则,认为变差系数和基尼系数能满足所有的四个准则,具有洛伦兹一致性,是比较令人满意的指标。在实际的应用中,大部分机构和学者通常会选择这两个指标来刻画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状况。世界银行更是给出了使用基尼系数判断一个国家收入分配是否平等的标准,认为基尼系数在0.2以下为绝对平均,0.2~0.3之间为比较平均,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0.4~0.5之间为差距较大,0.5以上为差距悬殊。于是根据这个标准,当我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以上时,国内一些学者就判断我国的收入差距太大了。当我们用中国的基尼系数和其他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比较时,就得出结论我国的收入差距在世界上已经处于严重不平等的行列了。中国的收入差距的确在不断扩大,但是否可以仅仅根据基尼系数一项指标就得出收入严重不平等的结论呢?
让我们先看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一个国家中存在四个人(应用人口准则可以代表四个不同的收入组),分别有收入(75,125,200,600,应用相对收入准则这里只是表示一种比例),而在另一个国家中同样存在四个人,他们的收入分配方式是(25,175,250,550),可以计算出他们的基尼系数都是0.4125,但是他们的收入结构存在明显不同。第一个国家中最富人的收入是最穷人的8倍,而第二个国家中最富人的收入是最穷人的22倍!由此可见,基尼系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虽然它综合了各个收入组的信息,但并不能体现出收入结构的不同,相同的基尼系数背后可能隐藏着明显不同的收入分配状况。所以,不能简单地得出结论,基尼系数大于0.4就一步跨入了严重不平等的行列,关键还要分析基尼系数背后所隐含的收入分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