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篇最初发表于1933年7月6日《申报·自由谈》。
越客
六月二十九日的《自由谈》里,唐弢[1]先生曾经讲到浙东的堕民,并且据《堕民猥谈》[2]之说,以为是宋将焦光瓒的部属,因为降金,为时人所不齿,至明太祖[3],乃榜其门曰“丐户”,此后他们遂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着日子。
我生于绍兴,堕民是幼小时候所常见的人,也从父老的口头,听到过同样的他们所以成为堕民的缘起。但后来我怀疑了。因为我想,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4],他是决不会来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5]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6]也说不定。还有一层,是好人的子孙会吃苦,卖国者的子孙却未必变成堕民的,举出最近便的例子来,则岳飞[7]的后裔还在杭州看守岳王坟,可是过着很穷苦悲惨的生活,然而秦桧,严嵩[8]……的后人呢?……
不过我现在并不想翻这样的陈年账。我只要说,在绍兴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这解放就在雍正年间罢[9],也说不定。所以他们是已经都有别的职业的了,自然是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在这里还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毕便走,而且有颇多的犒赏,就可见是曾经解放过的了。
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有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叫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予她重大的侮辱。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地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