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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班杜拉的社会认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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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事略

Albert Bandura(1925—)

艾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1925—)出生在加拿大西部阿尔伯达省的一个小镇,小学和中学都是在镇上仅有的一所学校度过,学校只有两位老师,学生的学习主要依靠自己。后来他进入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1949年毕业获得心理学学士学位后进入美国爱荷华大学,专攻临床心理学,因为此校以研究学习过程卓越而著称,在那他获得了自己的硕士(1951)及博士学位(1952)。当时班杜拉仍对学习论在临床现象上的应用感兴趣。在一次接受访问时,他说:“极有兴趣以可付诸实验的概念,来表达临**的现象,并认为站在一个临床工作者的立场,有责任来评价某种方法的功效,在不知其治疗功效之前,决不对患者施行治疗。”(Evans,1976,p.243)当时他受霍尔的学生斯宾塞影响很大,接受了仔细的概念分析和严谨的实验研究观念;同时他也深受多拉德和米勒的影响。

在威其塔经过一年的博士后临床实习工作之后,1953年班杜拉来到斯坦福大学任教至今,期间他积极推进社会认知方法理解人类行为,开始他对心理治疗中的交互作用过程和家庭形态进行研究,因而研究儿童攻击行为。他和他的第一个研究生沃特斯共同研究攻击行为的家庭因素,引起了对人格发展中模仿过程的重视,亦即人格发展可以通过观察他人行为而习得。他这些有关模仿过程的发现和一连串的实验研究,写成了《青少年的攻击行为》(Adolescent Aggression,1959)和《社会学习与人格发展》(Social Learning and Personality Development,1963)两本书。班杜拉认为自己之所以从事多方面的研究,目的在于发展一个更为完整的人类行为理论,以加深对人类潜能各层面的了解。1986年的著作《思想与行动的社会基础》(Social Foundations of Thought And Action )是班杜拉自成一家之言的代表作,他强调人类在人格发展与治疗改变上的可能性。他的近期著作侧重探讨人类动机和自我效能感,1997年出版了《自我效能:控制的实施》(Self-efficacy:The Exercise of Contr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