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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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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妮的人格理论,是在秉承弗洛伊德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和修正,从而建立起来的社会文化观点的精神分析理论。根据自己在美国社会生活和工作的经验,霍妮慢慢地意识到,弗洛伊德并没有充分地重视文化对人的影响力,而她却觉得,一个社会,包括它所设立的各种规范和标准,都可能促使人做出病态的行为。而且在她所诊治的病人中并没有多少是因为性压抑而遭遇挫折的,反而多数是面临找工作、竞争压力等问题的困扰。因此,霍妮相信社会是人格形成的原因,也就是说,人格是在社会关系、文化背景以及人际交往中形成起来的,本能并非是人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因素,这也是精神分析社会学派的核心观点。霍妮认为自己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神经症的研究、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女性心理学。下面将其在这些领域的观点做逐一介绍。

一、人性观

霍妮对人的本性持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她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地发展着自己的独特潜能,但人格会受到文化因素的强烈影响,因此当我们积极成长的内在力量受到外界社会力量的阻碍时,病态的行为就有可能出现。

二、人格结构

霍妮没有沿用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结构论,而是把人格看成是完整动态的自我(self),这里的自我并非是弗洛伊德所说的作为人格一部分的自我(ego),而是人自身。自我有三种基本的存在形态。

(一)现实自我

现实自我(actual self)是指个体在此时此地所拥有和表现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总和。它包括身体的和心理的,正常的和神经症的,意识的和潜意识的,它是个体经验的集合,相当于我们常说的自我概念。

(二)真实自我

真实自我(real self)是指个体的潜能,是个体得以生长发展的主要内在力量。人的一切能力或成就,都是从真实自我发展来的,它是人性成长的根源。每个人身上都具有这种力量,但是表现各异,不过只要个体的身体机能正常,生长的环境适当,就能够由真实自我的力量发展出健全的人格,因此霍妮也将真实自我称作可能的自我(possible 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