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想人格模式
弗洛姆认为,理想人格应该是成熟的,具有兼容并蓄的各种生活取向所具有的良好品质,表现为沉着、坚强、温暖、富有爱心、平易近人、内心取向(inwardly directed),并向着更富有创造性的境界努力迈进。弗洛姆在论述理想人格时,特别强调创造**取向和创造性的爱。弗洛姆在《理性的挣扎》中描述了心理健康的人:“生活目的是活得热烈,充分地诞生,充分地觉醒。从婴孩的层面浮升到确认自己有限而真实的力量。……能够热爱生命,而又能够无所畏惧地接受死亡;能够容忍生命中的无常,而同时又对我们的思维和感觉,深具信心;能够独处,又能具有宽广的胸怀。精神上健全的人,是以爱、理性与信息来生活的人,是尊重自己与他人生命的人。”
(一)创造**取向
弗洛姆强调,创造**取向是美好生活所需的人格品质,当个体在发展自己和扩展生活领域时,他们会由此获得新的人格特质。当个体达到趋近理想境界的人格状态时,各种人格特质应该是以均衡和谐的方式存在,相辅相成。一个具备良好人格品质的人,应该表现出下列人格特征:
1.接受他人,对他人真诚、仁慈、关怀、谦虚、宽容。
2.当面对不可避免要发生的事件时,不会出现不当的挫折与怨恨。
3.积极主动地处置自己的环境,富于自信,敢于自我肯定(self-assertion),勇于维护自己的权利,以促进有效的生活。
4.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调整自己的需求,在追求目标时,要有耐心、慎重、自制、不屈不挠。
5.在竞争社会中,要具有推销自己的社交能力、不断尝试的适应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能力、虚怀若谷的宽大胸怀。
6.发展爱的能力与爱的艺术。
(二)创造性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