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拉德和米勒试图整合精神分析和赫尔的学习理论,提出比这两个理论更高级、更实用的理论。他们使弗洛伊德的概念客观化,主张必须用操作性定义来界定概念,这样他们就把精神分析概念实际转化为可以用实验检验的术语,如:①以强化原则取代快乐原则;②以使个人与外界发生关系的高级心理过程以及学习驱力和技能的精确描述,取代了广泛的自我强化概念;③以传递思维和推理由暗示产生反应的抑制来定义诱因动机;④把治疗过程的迁移作为泛化的事例;⑤按照学习的基本原理解决内部心理冲突;⑥以物理和社会变量比弗洛伊德理论更精确地说明现实的性质。
多拉德和米勒用学习原理来说明心理动力过程,因此搭起了动物学习实验和临床心理治疗之间的桥梁。他们重新界定了刺激、反应,同时还加入社会文化变量和文化人类学的资料,产生了一种最后得以改变人格理论本质的融合体。他们不仅提出人格是习得的,而且对人格发展及其适应等问题都作了详细的说明。另外,他们既详细分析了神经症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变量,也详细分析了神经症治疗过程所必需的各种因素,从而推动了行为治疗的进一步发展。
但多拉德和米勒由于使用老鼠来研究人类的行为而经常受到人们的批评,如动物和人类的学习是否可以用同样的理论来说明和解释?所有的行为是否都可以在实验室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研究?对人类而言,实验室内外情境的意义是否相同?等等。他们过分强调原始驱力在人类行为中的决定作用,相对忽视了自我意识对行为的重要影响。此外,他们还过分强调受环境刺激所规范的习得性行为,而轻视遗传因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