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隋猛睁开眼睛的时候,人已经躺在**,周围一片洁白,右手扎着点滴。
好像是医院,隋猛头脑迅速恢复了清醒,下一个念头就是马上离开,一个越狱逃犯,大摇大摆躺在医院显然不合时宜。而且他亲眼看见了劫车的罪犯,个个手持AK-47,还管警察叫“条子”,而不是像北方的叫法称之为“雷子”,说话差不多都是南方方言,说明这伙人肯定不是香港枪战片看多了,而是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流氓团伙。自己想自由不假,但绝不能跟他们有任何瓜葛,必须马上离开。
“别动!”房门开了,进来一位戴墨镜的“白大褂”,应该是医生,可医生好像没有戴墨镜的,隋猛被来人弄得云山雾罩,颇觉神秘。
“隋猛!”白大褂一下叫出隋猛的名字,声音很熟悉,但一时反应不过来。隋猛抬了下眼皮,没吱声。“冬瓜脸”和自己住一个看守所,天天点名。白大褂跟他们是一伙的,叫出自己名字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那声音,熟悉到可怕的程度。
“认识这个吗?刚才给你消毒用的。”
隋猛大吃一惊,猛地坐了起来,动作过大,差点把旁边的滴流架碰翻。
“从哪儿弄来的?你是谁?”
白大褂手里居然拿着一把闪亮的飞刀,刀柄由高射机枪弹壳制成,上边竖刻着两行清秀的仿宋体小字:“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关于这把刀的历史,隋猛再清楚不过,当初为防止修理连的洪哥干蠢事,在高远的授意下,隋猛亲自动手偷了三把飞刀,分藏在高远、卢海涛和自己手里。原来刀柄上并没有刻字,一次酒后,卢海涛卖弄诗文,在自己那把刀柄刻上“弹无虚发,发必应弦”八个字。高远觉得很有诗意,也把自己那把刻上“难者不会,会者不难”。愁坏了初中文化的隋猛,憋了两个小时,灌了七八瓶啤酒才从一部武侠小说中得到启发,自觉得意,不顾卢、高二人的苦苦反对,硬是在刀柄刻上“大功六连,谁与争锋”八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