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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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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大褂就是“死去多年”的洪哥,洪哥正是活着的白大褂。他端坐床边,紧盯着几乎昏死过去的隋猛,专注得像一个孩子盯着心爱的玩具,忽而目光慈祥,温情地看着隋猛,像父亲注视着自己的孩子。

“洪哥,你不是死了吗?”隋猛吃力地睁开眼睛,说话有气无力,处于半崩溃状态。

“我死过了,原来的洪志祥彻底死了,现在我姓钱。”慈祥的洪哥收起慈祥,声音再次阴森。

“洪哥,你别吓唬老弟了,我求你了,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住,从现在起,必须管我叫钱哥……”

“洪哥,哦,不,钱哥,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了?还有那三把飞刀……”

“嗯,先别忙着说我,以后有机会我会慢慢告诉你。还是说说你,听说你一把铁锹劈死了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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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猛当了六年兵,超期服役了三年,没像高远、卢海涛似的提干,甚至连个志愿兵、士官都没混上。很多人说他亏了,被于继成忽悠了。可憨厚的隋猛却不这么认为,尽管当时于继成有培养他转志愿兵或者提干的想法,但严谨的于排长说话从来滴水不漏,从来没有当面许过愿,这事怨不着人家,只能怪隋猛自己文化不高。能在光荣的“大功六连”当兵六年,其中有五年是班长,对一个热爱军营生活的农村孩子来说,已经足够了。希望总是有,但不抱奢望,这就是隋猛当时的心态。对高远、卢海涛妒忌过,但不眼红。成功的路千万条,不以成败论英雄,带着失落,更带着希望,隋猛离开军营,回到家乡。

农村兵复员不用国家安排工作,隋猛也没打算种地。家乡开着不少大大小小的煤矿,大部分青壮年都在矿上干活,隋猛的哥哥也在那儿干,说是在矿上挣得多,尤其是井下的一线矿工,每月都有千儿八百块钱进账。虽然累一些,还危险,但比种地强多了,甚至比很多小地方的白领赚得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