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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风尚与引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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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风尚”是“现代社会的最高价值,它塑造着消费、政治和家庭教育”。

——瓦妮莎·布朗(Vanessa Brown) 文化研究者

“引爆点”就是当一个想法、趋势或社会行为越过临界值,爆炸并像野火一样蔓延的神奇时刻。

——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 作家

美国VOGUE 2018年9月版共有646页,其中420页都是广告,绝佳版面的全页收费在12万美元以上,而时装广告占据了300页,其余是珠宝、腕表和化妆品广告。

在300页的时装广告中,有200页版面上只有一个或多个模特或名人的时装大片以及时尚品牌的标志。这些都是针对传统的时装买家。目的是保持品牌知名度,并重新释放属于该品牌的酷风尚。对于那些了解时尚的人来说,只看一张图片和品牌名称或标志就足够了。《名利场》等更倾向于大众发行的杂志或线上杂志上的广告,面向的是新的订阅者以及偶尔出现的奢侈品时尚顾客。

那么什么是“酷”呢?这不好下定义,但有很多例子可以用来说明“酷”。时尚媒体用“酷”这个词来描述时装秀和一些时装设计。时装设计师从来不用这个词,但他们明白“酷”在传统广告中对于传统卖家是很重要的,在针对千禧一代消费者的媒体中则更为重要。2014年,美国国家肖像画廊(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筹备了一个名为“美国酷风尚”(American Cool)的展览,策展人对这个术语的定义是“天真或美德的对立面……一个人既要有魅力非凡的一面,也要有黑暗的一面,才能称得上酷”。展览中举出的例子有演员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摇滚吉他手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作家琼·狄迪恩(Joan Didion)。

“酷”这个概念起源于波希米亚亚文化[11],以及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黑人爵士乐。乔尔·迪纳斯坦(Joel Dinerstein)在他的著作《酷的起源》(The Origins of Cool in Postwar America)中解释,“酷”是黑人表演者用来应对所遭遇的种族歧视的一种方法。“耍酷”意味着表现冷淡,加上原创性甚至极端的时尚元素,比如在室内戴太阳镜。酷是一种抵御脆弱、保护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