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相清秀俊美,体态匀称,不算粗壮,四肢修长结实,个头很高,总之,可以说生得完美。据我估计,他的年龄在二十六岁左右,面容俊秀,不但毫无凶恶狰狞之色,反倒有种阳刚之气,同时又有点欧洲人的和蔼与轻柔,尤其是在他微笑的时候。他的头发又长又黑,像羊毛似的卷曲着;他的额头又高又大;他的眼睛充满了活力,炯炯有神。他的肤色不是很黑,而是深深的黄褐色,但又不像巴西人、弗吉尼亚人或其他美洲土著那样呈现出一种丑陋的、令人厌恶的黄色,而是一种鲜明的深橄榄色,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赏心悦目的感觉。他的脸圆润饱满;他的鼻子很小,但不像黑人的鼻子那样扁平;他的嘴很漂亮,嘴唇很薄,牙齿整齐,像象牙一样洁白。他只是打了个盹儿,大概半小时之后就醒了,然后从地洞里跑出来找我。我正在附近的羊圈里给山羊挤奶。他一看见我,就向我跑过来,又匍匐在地,还做了许多滑稽的手势来表示对我的谦卑和感激。最后,他又像上次那样,把他的头紧贴在我脚下的地面上,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在他的头上;他又向我做出了各种姿势,以表示他对我的绝对服从和诚恳的归顺之意,意思是愿意忠实地成为我的奴隶,终身效命于我。我大致了解了他的意思,并且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过了没多久,我便开始跟他交谈,教他与我说话。首先,我告诉他,我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因为我在这一天救了他的命,因此取这个名字来纪念这一天。我又教他说“主人”,然后让他以后就那样称呼我。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并让他懂得这两个词的含义。我又用瓦罐给他倒了一些羊奶,然后当着他的面喝了一些,同时用面包蘸着羊奶吃;最后,我给了他一块面包,让他照着我的样子做;很快他便照做了,并做出手势表示味道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