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最痛恨贪官的皇帝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阶段,反腐的“铁血”远超其他历史时期。
那就是朱元璋时代。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实施反腐措施最激烈的皇帝。《草木子》说,明太祖规定,地方官贪污受贿六十两以上,就要在土地庙前剥下皮来,里面填上草,放在官府大堂的公座边上,以提醒下任官员不要贪污。(又按《草木子》,记明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1]这岂止是触目惊心,准确地说,是令人毛骨悚然。一般估计,朱元璋在反腐过程中杀掉的官吏在十万到十五万名之间,数量不可谓不多。
那么,朱元璋反腐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呢?与中国历史其他时期比较,朱元璋时代是贪腐现象较少的时期,但是按朱元璋自己的标准,他的反腐还远远没有达到目的。朱元璋多次表示,官员队伍的治理整顿成效并不显著:“奸顽之徒难治,扶此彼坏,扶彼此坏。观此奸顽,虽神明亦将何如!”[2]我们看朱元璋从洪武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1388—1398年)所颁布的多道榜文,可以看到让朱元璋不满的官场现象仍然比比皆是:“县州府行省官吏在职役者,往往倒持仁义,增词陷良”[3]“凌虐良善,贪图贿赂”[4]“奸顽小人,恃其富豪,欺压良善,强捉平民为奴仆,虽尝累加惩戒,奸顽终化不省”[5]“无藉之徒,不务本等生理,往往犯奸做贼。若不律外处治,难以禁止”[6]。
抛开朱元璋自己的苛刻标准不提,客观地说,朱元璋的铁血反腐短时期内确实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从长期历史效果看,朱元璋的反腐却是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