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的牛仔和老古董阿克利,平账相当简单。他们就像一减一,或是五减五。但涉及汤豪斯,计算就有点复杂了。
毫无疑问,《蛮国战笳声》[1]那桩破事是我欠他的。那天晚上,我没让老天下雨,我他妈的肯定也不是故意撘警察的便车,但这并没有改变事实,如果我艰难地穿过土豆田回去,汤豪斯本可以吃着爆米花看完电影,溜回营地而不被发现。
值得称道的是,汤豪斯没当回事,即使被阿克利抽了一顿鞭子。我想道歉,他只是耸了耸肩——就像一个知道自己是一个无论犯错与否,总会时不时挨揍的人。不过,我看得出来,事情变成这样让他并不开心,要是我俩易地而处,我也会很不爽。所以,作为弥补他挨的鞭子,我知道自己欠他个人情。
让计算变得复杂的是汤米·拉杜的那桩事。他是一个三十年代蠢到没离开过俄克拉何马州[2]的俄克佬[3]的儿子,他是那种即便没穿工装裤也像穿着工装裤的家伙。
汤豪斯住进四号营房后,跟埃米特成了上下铺,汤米一点都不高兴。他说,身为一个俄克拉何马人,他认为黑人应该住在黑人的营房,跟黑人一起在黑人的桌上吃饭。看汤米一家站在自家农舍前的照片,你可能会好奇,俄克拉何马州的拉杜一家为什么这么排斥黑人,但汤米似乎没想过这一点。
第一天晚上,汤豪斯正把新发的衣服放进自己的床脚柜,这时汤米走近,要把一些事说清楚。他说,汤豪斯的床任他自由来去,但营房的西半边不欢迎他。洗手间有四个水池,汤豪斯只能用离门最远的那个。至于眼神接触,尽量减少。
汤豪斯看起来自己能应付,但埃米特忍不了这种话。他告诉汤米,室友就是室友,水池就是水池,汤豪斯和我们其他人一样,可以在营房自由走动。如果汤米再高两英寸,再重二十磅,再多一倍胆量,他可能会揍埃米特。然而,他回到营房的西半边,怀恨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