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窗边,望着底下的车流,那是回家的灯河。
窗外是夜晚已然降临的台北天空,
自高楼远眺,月牙高挂,灯火已亮。
这是个适合把心打扫干净、乖乖等待的良夜,
适合用来推算御驾亲征的“女王陛下”大约何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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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雪不肯说昨晚她去哪里。
今天也是个狗屎天,从进门开始就不顺。她从皮包掏出钥匙打开铁门,“啪”的一声,关门时钥匙掉落瓷砖上,把自己吓一跳,一抬头,看到陈辉信坐在沙发上,隔着纱门,也看见他背后墙上的陶艺大钟——三点四十五分。这应是他上班时间,当然,也应是米雪的上班时间。对上班族而言,下午三点四十五分,除了喝一杯提神咖啡击退倦怠感之外不具任何意义,钟面上的一个表情罢了。但从昨天下午六点三十分起,米雪算是撕掉“上班族”外膜了,这时刻显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用来做什么都可以,不做什么也没罪。虽说如此,心是浮的。
米雪穿了双黑灰双色的新高跟鞋回来,旧的扔给皮鞋店。昨天搭出租车至餐厅赴约,下车地点正好是鞋店,还有五分钟空档,对一个心情**到谷底急需被拯救的女人而言,五分钟不能挽回颓势,但拿来买一双鞋绰绰有余。试穿后才买,新鞋却咬脚,好像鞋也跟她作对不愿被她穿,脚后跟磨破皮,每走一步就痛,穿新鞋也要像驯野马一样吗?这让她厌烦。
米雪想起有一次被新鞋磨脚,抱怨“穿鞋是人类最愚蠢的发明”时,陈辉信看都不看,“嗯嗯”两声清清老烟枪喉咙,来一段隔岸观火的评论:“你大可不穿,人类社会只管你的‘头’不管你的‘脚’。又爱买又要抱怨。”他没这烦恼,一年四季大多靠一双勃肯罗马鞋打发,鞋底滑了换底,久穿不烂。
他说得没错,女人就爱逛鞋店,不买鞋不是个正常女人,鞋柜里都是米雪的鞋,四五十双。有一回他把湿答答的塑料雨靴塞进鞋柜,米雪气得跟他冷战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