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胡适哲学演讲录:实证

第13章 谈谈中国政治思想[80]

字体:16+-

Ⅰ.中国哲学派都可说是政治学派,“皆务为治者也”。

Ⅱ.我现在想谈谈几个比较重要的论点,——中国政治思想的几个特别论点。

(I)天与人;有为与无为

老与孔

庄与荀(韩非、李斯,《吕氏春秋》)

汉初的无为(盖公——文帝)

贾谊、晁错、董仲舒……的有为

王安石与司马光

(Ⅱ)本与末;重农主义的胜利。

(Ⅲ)法与人;“虚君法治”与专制;法治论何以失败?

1.法治目的在于使君主无知无为,守法而已(重为善若重为暴),而人民无力可使君主必无为。

2.司法不独立。

3.国家不培养法律人才,不承认法学的研究,不承认刑名的职业。士[大]夫轻视刑名,刑法操于胥吏之手。

4.法律与礼制不分。法律重status(名分)而不平等。

(Ⅳ)君与民;中国有重民(民为邦本)之说,而无民权之说。其主要原因在于个人主义的思想太不发达。民权之基础有二:

①生命是神圣的。

②个人是应该尊重的。

中国至多只有“士可杀不可辱”的话;所以士大夫阶级,在理学发达之后,尚有放胆与权势抗争之事:

天下最尊者,理与势,而理为尤尊(吕坤)。但无人说:“商可杀不可辱”,亦无人说“人可杀不可辱”。更无人说:“人不可杀,亦不可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