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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予以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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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予以新价值,就是把过去的事实,从新的估价。价值有两种:有一时的价值,过时而价顿减;

有永久的价值,时间愈久,价值愈见加增。研究历史的人,两种都得注意,不可有所忽视。要用公平眼光从当时环境看出他的价值来。总括起来说:就是从前有价值,现在无价值的,不要把它轻轻抹杀了;从前无价值,现在有价值的,不要把它轻轻放过了。

《中国历史研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