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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要”字牌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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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哇”字牌通讯》,是批评通讯写作的华而不实。这几年看稿多了,又发现一种“要”字牌言论。这种言论,几乎是把文件拆分成段,要这,要那,要读者去照办执行。结构也简单,一“要”到底,有时一篇能数出十多个“要”字。“哇”字牌通讯,透出一种“嗲”气、“浮”气,有做作之态。“要”字牌则不用装模作样,是直截了当的横气、霸气,一股强迫命令之气。

报纸和读者的关系是一种自愿结合的我登你看、我说你听的组合。并表现为一种自愿的市场供求,读者在自由地购买或订阅报纸。这中间没有任何的上下隶属、行政约束。一个报纸好看不好看,有没有读者,全靠两样东西:一是有没有事实信息,这主要靠消息、通讯来传递;二是有没有思想内容,这主要靠言论表达。

思想这个东西很怪,至少有两个特点:一是吃软不吃硬。一个人接受外来的思想时它只表现为理解、接受,而不是盲从。用“要”的方式来命令只会激起逆反和厌弃,就像男女结婚只能通过自由恋爱而不能逼婚。报纸的力量是一种“软实力”,不是行政硬实力,它应具有一种让人心悦诚服、自愿接受的思想魅力。二是必须有个性,用个性去表现共性。世界上的基本道理不论是政治、哲学、科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原理,最基本的就那么几条,但是为什么又还有那么多的人天天在讲,那么多的书报刊在天天阐述?原来这讲解、阐述的过程是在思考,而不是重复,是加进了个性的创造。比如我们宣传中央的一个政策,自然就加进了当地的实例、群众的实践、干部的体会、作者的理解,还包括不同于文件原文的新的语言表达等。这些个性创造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升华了共性原理,另一方面因个性特点让读者对原理感知得更具体,更易接受。如果去掉个性的东西,只把文件拆成几段,多加了几个“要”字,说好听一点是传声筒,不好听是抄袭,因为这里并没有作者的新创造。就像搬来一堆砖头,硬说自己盖了一所房子;送人一斤面粉,就说我这是送你一块面包。写作常被称为“创作”,关键就在一个“创”字。创者,突破、新生也。你比原来的文件到底新了一点什么?是新例证、新理解,还是新表达?文章五诀:形、事、情、理、典。一篇文章,除了理,总得有点具体的“事”或“形”吧。好引发读者的思考。“情”与“典”要求高了点,暂可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