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孤兽见鬼去吧!我要回城了。”
猎人在后院一边剥着那头被他打死的驼鹿的皮,一边下定决心。
这头鹿长得很瘦,又很年轻,从它身上剥皮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得需要点儿耐心。皮里的膜和肉紧紧地长在了一起,每一寸都得用刀子才割得下来。
“折腾够了,也该回城了,不然就得被这老妖怪戏弄一辈子。第一次打猎就收获了这样的战利品,还是不错的。至少有两只角呀。”
猎人在心里劝着自己,尽量说服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什么丢人的,可在他的脑子里总有一些难受的感觉挥之不去。
大胡子的嘲笑深深地伤了他的心。
他现在心里很清楚,农民为什么嘲笑敌视他了。因为他们把孤兽当成了自己人,而他——这个城里人、少爷,在他们眼中是个地地道道的外人。他们自己就是这森林里的居民,他们爱这头森林巨兽。孤兽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伤害,他们也不希望它死去。孤兽是他们的骄傲,所以那些企图加害于他们爱兽的人,总是被他们看笑话。他们和孤兽是一伙的,同这恐怖的荒山野林也是一伙的。
猎人经受了巨大的失败,在农民的眼里,他成为一个被嘲笑的对象,这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
现在连他自己也意识到,像“孤兽头颅”这样的战利品,自己不配占有。
“少吃了几年饭!”他用大胡子的话气愤地骂着自己,“就留下来和孤兽做伴去吧,那样,过一段时间就会像了解城市一样熟悉森林了,那时候再去打猎吧。”
第二天早晨,当他剥完了鹿皮的时候,拉里翁走到了他的跟前。
“给你!邮递员送来的信,好像是从城里来的。”
农民给了他一张窄窄的蓝信封,上面是几行秀气的女人笔迹。猎人感到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他生气地嘟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