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大清律例,祖宗成法」成了一部可以开阖由人的机具。
潘达于是个今年刚满一百岁的老太太。她原本应该叫丁达于的,父亲丁春之曾任清代山西知府,辛亥革命以后做起了生意,成为苏州最早的实业家之一。潘达于本人是因为嫁到夫家而改姓潘的。为什么改姓呢?因为夫家没有继承人了。
那是1923年的事,年方十八的丁达于嫁到吴县的潘家大户,新婚三个月,丈夫潘承镜就去世。潘家就此算是绝了后,却似乎总让人有“天实为之”的联想——先说这短命的丈夫潘承镜。
潘承镜名义上的祖父叫潘祖荫,是个“天阉”,膝下无子。他的弟弟潘祖年原先有两个儿子,过继给哥哥潘祖荫之后,忽然相继夭折,当地人都觉得怪。不管怎么说,潘祖荫都称得上是个循良的官吏,怎么老天爷对这一家的香火斩得这么绝呢?这是今天的故事——在“香火”观念越来越淡薄的今天,这个故事只不过是个故事,没有什么教训的意义。
潘祖荫(1830-1890)字伯寅,号郑盦,清代吴县人。状元宰辅潘世恩之孙。咸丰二年(1852年)一甲第三名进士。历任侍读学士、大理寺卿、守乙部右侍郎、工部尚书、军机大臣等。咸丰十年,上疏力保被弹劾的左宗棠,并密荐其能,左宗棠因而获释起用,独领一军,终于成为清代中兴名臣之一。
潘祖荫又先后纠弹过钦差大臣胜保、直隶总督文煜等,直声震京畿。同治二年(1863年),疏请减江苏赋额,苏淞太因获准减额三分之一。四年,恭亲王奕?被弹获谴,上书请求持平办理。光绪七年(1881年),中俄《伊犁条约》签订,条陈善后策五事。十五、十六年,浙江、顺天水灾,致力于赈灾救民,疏请设粥厂。这些,都算是积极任事的一面。比起他为官整整五十年的祖父来说,的确不遑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