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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嫉羡与感恩(1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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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与慷慨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内在的财富源于已经吸收好的客体,所以个体可以和别人分享他的礼物。这使得内射一个更加友善的外部世界成为可能,一种富足的感觉随之产生。即使事实上慷慨常常得不到足够的感激,也不一定会削弱给予的能力。与之相比,对那些内在财富和力量的感觉未能完全建立的人,几回慷慨之后,就是对感激和感恩的过度需要,以及被耗尽和被抢夺的迫害焦虑。

对喂食的**的强烈嫉羡,妨碍了彻底享受的能力,因此渐渐破坏了感恩的发展。嫉羡之所以被列入七宗罪(deadly sins)之中,是因为有一些相关的心理学上的原因。我甚至认为,在无意识的感觉上它是七宗罪中最严重的一宗,因为它毁坏、伤害了好客体,而好客体是生命的来源。这个观点和乔叟(Chaucer)在《教区牧师的故事》(The Parsons Tale)中所描述的观点一致:“可以肯定的是,嫉羡是最坏的罪。因为所有其他的罪,都只是违反一项美德的罪,然而嫉羡却违反了所有的美德和美好。”伤害和摧毁原初客体的感觉,损害了个体对其后来关系的真诚和信任,也使他怀疑自己爱的能力和自己的美好。

我们常常遇到这样一些感恩的表达——与其说这些表达是出于爱的能力,不如说它们主要是出于罪疚感。我认为在最深的层次上区分这种罪疚感和感恩非常重要。这并不意味着最真诚的感恩的感觉中没有任何罪疚感的元素。

我的观察告诉我,性格的重大改变(仔细观察之下呈现为性格恶化)更有可能发生在这样一些人身上:他们没有安全地建立最初的客体,也不能维持对它的感恩之情。当这些人身上的迫害焦虑因内部或外部的原因而增加时,他们就完全失去了原初的好客体,更确切地说是其替代物,这可能是人,也可能是价值。这种改变的潜在过程,是一种退化到早期的分裂机制和崩解的退行。这是一个程度问题,因此虽然这种崩解最终会强烈地影响性格,但不一定会导致明显的疾病。渴求权力和名望,或需要不惜代价地取悦迫害者,在我看来,都是某个方面的性格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