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不够大,不可能拥有独立卧室,因此,利用外在措施结束兄弟相互性行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使可以采取外在措施,据我看,这种措施在这种案例中也会以失败告终,因为双方的强迫症都很严重。事实也证明了这点。只要他们两个人能在一天中独处几分钟,他们就会在这几分钟内互相抚摸性器官;在潜意识中,这种抚摸跟诸多性行为的完整过程有着同样的意义,他们在想象中都具备施虐特征。直到两个男孩都接受了长期的分析后,他们之间的性行为才渐渐发生了变化:先是性行为的强迫特征有所减弱,最后终于完全消失。在分析期间,我从来都没有试图去影响他们放弃这些行为,[146]我只是全身心地投入分析,一心一意要找出他们之间发生性行为的主要原因。很显然,性行为的小事并非因为他们不在乎性行为,而是因为他们的罪疚感慢慢变得不再那么强烈,他们才渐渐中止了这些行为。虽说源自早期发展阶段的焦虑和罪疚感一旦强烈到让人喘不过气,他们就会诱发强迫症,即固着的强化,但罪疚感一旦减弱,它的表现方式则会完全不同,而且它还会促使儿童放弃相互之间的性关系。他们的性行为渐渐发生改变,直至完全停止;同时他们会相互改变彼此的态度,以前他们会心怀敌意,怒容相迎,如今他们也发展出了正常有爱的兄弟之情。
至于第二个案例,尽管细节上千差万别,我也完全有能力列举出大堆的例子,以此表明第一个案例的影响因素也同样在这个案例中起到了作用。十二岁的伊尔莎和十三岁半的格特时常会放纵到发生类似**行为的地步。这些行为会突然发生,又常会间隔很长时间。伊尔莎在意识中并没有对这些行为感到任何的羞愧;相反,格特则要正常得多,他会对此感到愧疚不已。对两个儿童进行分析后发现,他们在儿童期的最初阶段就曾发生过性关系,而且这种性关系也仅仅在潜伏期的早期阶段有过短时间的休停。强烈的罪疚感在他们身上催生出了强迫式冲动,这种冲动使得他们时常会重复发生性行为。在潜伏期期间,[147]这些发生于儿童期早期阶段的性行为不仅在次数上有所减少,而且在尺度上也变得越来越拘谨。这两个儿童没再进行**和舔阴,有时仅仅局限于抚摸和观察。然而,在青春期前期,他们再次发生了类似**的身体接触。哥哥会主动挑起性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具有强迫性特质。他以前也经常会在一时冲动下要求发生性行为,而在这之前或者性行为发生了之后,他都没有考虑过这事。甚至在性行为休停期,他常会忘记有过这事。他患有部分记忆缺失症,他会忘记很多与相关性行为有着联想关系的事件,尤其是跟儿童期早期阶段有关的事。至于妹妹,她在儿童期早期阶段常会主动参与,但后来她只是被动配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