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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三版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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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序言[1]

在本书首次付梓后的几年里,我有了一些更为深入的研究结论,主要是关于婴儿周岁以前的生活。这些结论使我对某些重要假设有了更为细致的阐述,在此我将予以呈现。本序的目的,正是想让读者对这些修正的实质有所了解。目前我所想到与此有关的假设主要有:在生命的最初几个月,婴儿会经历被害焦虑(persecutory anxiety)状态,这状态与“施虐高峰期”(phase of maximum sadism)关系密切。小婴儿也会经历破坏冲动,以及对原始客体的幻想所带来的罪疚感,这原始客体是指他的母亲,主要是指母亲的**。而这种罪疚感会使婴儿具有一种倾向,想要修复与被伤害对象之间的关系。

为了更细致地勾勒婴儿在这一阶段的心理面貌,我发现在某种程度上调整研究重点与时间顺序是不可避免的。我区分了婴儿在最初6个月到8个月生命中的两个主要阶段,将其称为“偏执心理位置”(paranoid position)与“抑郁心理位置”(depressive position).(我之所以选择“心理位置”这个词,是因为它们代表了童年早期一再出现的焦虑与防御的特定现象集合,当然这些现象也并不都发生在童年早期,它们在儿童发展的最初阶段就可能出现了。)

在偏执心理位置阶段,婴儿的破坏冲动和被害焦虑占主导地位,这个阶段自出生之始一直延续到第三、第四个月,甚至第五个月。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改变对施虐高峰阶段的时间定位,但高峰阶段施虐特质与迫害焦虑间的紧密联系不曾改变。

抑郁心理位置紧随其后,大约形成于半岁左右,它与自我发展的关键步骤息息相关。在这一阶段,施虐冲动与施虐幻想乃至迫害焦虑渐渐失去威力,婴儿能够将完整的客体内射,并且多少能够将客体的各个方面以及自己对它的情绪进行整合。他们对客体的爱与恨纠缠不清,这使得他们非常焦虑,生怕客体的内在和外在受到伤害或破坏。抑郁与罪疚感使婴儿极力想要保护爱的客体或使他们再生,以此修复他们破坏冲动与幻想所造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