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分析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二十多年前,当时弗洛伊德主持了病人“小汉斯”[1]的精神分析。这是儿童精神分析的发端,在两个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首先,小汉斯的年龄不及五岁,这个案例的成功,证明了精神分析方法可以在幼童身上得以运用。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一个意义是,这次分析毋庸置疑地证明了备受质疑的“婴儿期本能趋向”(infantile instinctual trend)在儿童身上的存在,这一点弗洛伊德已经在成人身上发现了。此外,小汉斯的这个案例让我们对儿童精神分析满怀期待,即对幼童的深入分析完全可以超越成人精神分析,使我们对儿童的心灵世界有更为深刻准确的认知,同时也能够对整一个精神分析学理论做出重要的基础贡献。但是这份期待在很长的时间内未能实现。多年以来,在精神分析领域,儿童精神分析一直是一块鲜少有人涉足的蛮荒之地,无论是科学研究,还是临床实践。尽管很多精神分析师,特别是胡戈·赫尔姆斯医生[2](H.v.Hug-Hellmuch)曾进行过儿童精神分析,但并没有开发出一套与分析技巧及其应用相关的规范。正因为如此,在儿童精神分析方面的临床实践与理论知识的潜力还有待开发,也因为如此,那些长久以来在成人分析时广为接受的原理和方法,用在儿童身上时还有待澄清和证实。
也就是在近十年,才有更多的人涉足儿童分析领域。主要出现了两个流派,一个流派的代表人物是安娜·弗洛伊德,另一个则是我本人。
安娜·弗洛伊德根据她在儿童“自我”(ego)方面的发现,修正了一些精神分析的经典技巧,并独立开发出一套潜伏期儿童的分析方法。我们的理论在某些特定的方面有所差异。根据她的观点,儿童无法发展出“移情神经官能症”(transference-neurosis)[3],所以分析治疗的基础条件是缺失的。她还认为,成人精神分析方法不能应用于儿童,因为儿童的“婴儿期自我理想”(infantile ego-ideal)[4]仍然太弱。而我的观点则与之相反。根据我对儿童的观察,儿童也可以发展出与成人类似的“移情神经官能症”,只要我们运用与成人精神分析相一致的方法,避免所有的教育手段,并彻底分析儿童对精神分析师的负面冲动。另外我也观察到,即便运用深度分析,对各个年龄段的儿童来说,超我(superego)的严厉性也很难缓解。另外,只要不诉诸任何教育手段,精神分析不但不会损害儿童的自我,反而会强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