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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机缘品第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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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谓根机,缘谓胜缘;机有利钝,缘有胜劣,机缘相感,自性开发。故以“机缘”名篇。按:古本无此篇题,别本或作《参请机缘第六》。今从流行本也。机缘者,兼师及弟子言之也。大凡世出世间,一切善法恶法,无不由过去生中种植前因,至于今生或他生,始获果报。种善因者获善果,种恶因者招恶报,此一定不易之理。必也见自性佛,已断后有,不遗诸因,而后果报可灭;因果即灭.始得超出三界,不入轮回。师之传佛心印,与弟子等之得闻大乘,皆非偶然,故立此品。

师自黄梅得法[1],回至韶州曹侯村,人无知者[2]。时有儒士刘志略[3],礼遇[4]甚厚。志略有姑为尼[5],名无尽藏,常诵《大涅槃经》。师暂听[6],即知妙义,遂为解说。尼乃执卷问字。师曰:字即不识,义即请问。尼曰:字尚不识,焉能会义?师曰:诸佛妙理,非关文字[7]。

[1]黄梅,见前注。

[2]别本云:“师去时至曹侯村,住九月余。”然师自言:“不经三十余日,便至黄梅。”此求道之切,岂有逗留?作去时者,非是。按《传灯》《会元》《正宗记》等,以为未得法以前之事。今本则以为得法之后,至韶州逢刘志略。兹依今本。

[3]《万姓统谱》五十八:“志略,唐刘志道之子也。”

[4]礼遇,以礼相待也。

[5]父之姊妹曰姑。尼者,出家之女子,梵语比丘尼。“比丘”之语通男女,而“尼”音则示女性也。”

[6]暂,须臾之间也。

[7]《传心法要》:“裴相公问师曰:山中四五百人,几人得和尚法?师云:得者莫测其数。何故?道在悟,岂在言说?言说只是化童蒙耳。”

尼惊异之,遍告里中耆德云[1]:此是有道之士[2],宜请供养。有魏[3]武侯玄孙曹叔良及居民[4],竞来瞻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