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偶然的观察导致我们用了多年时间研究癔症许多不同的形式和症状,考虑到发现其促发因素的问题,即促使其初次发生、早在多年以前实质上就常存在的现象的原因。在大多数病例中,不可能用简单的询问病人的方式来说明起因,然而实行起来人们完全可以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某些经历是病人不喜欢讨论的,但主要是因为病人一般不能回忆起它,而且常常不会怀疑促发因素与病理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一般说来,有必要催眠病人,以唤起他在催眠下对他第一次所出现的症状的记忆,这样做时,就有可能最清楚和最令人信服地证实上述二者的关系。
这种检查方法在许多病例中产生的结果从理论和实践的观点上看价值似乎是一样的。
他们之所以在理论上有价值,是因其告诉我们癔症的决定因素中,外部事件所起的作用远比我们认识到的大得多。显然在“创伤性”癔症中,引起症状的是意外的事件。在每次癔症发作时,有可能从病人每次发作的表达中推想到他在幻觉状态中体验第一次发作的同样事件。于是癔症发作的因果关系同样清楚了。在其他现象的病例中,情形就模糊得多。
然而,我们的经验显示大多数不同的癔症症状是明显自发的,有人可能会说,癔症的自发产生与我们刚提及的和已经很清楚显示的、与促使疾病突发产生的创伤有密切的关系。我们能追溯到的促发因素包括许多各种类型的神经痛、神经衰弱,其中许多人持续数年,对于**型和麻痹型的癔症发作和癫痫样的抽搐,每个观察者可能看作为真正的癫痫、癫痫小发作、抽搐性疾病、慢性呕吐和厌食,以至于拒绝所有营养物,各种形式的视觉紊乱、经常反复的幻视等。多年持续的癔病症状与激起个别的发作,这二者不相称的情况,我们经常能在创伤性神经症中看到。十分常见的是儿童时期某些事件所致的或多或少严重的症状在以后数年中持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