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许多人故意将无害的字变成粗野的字,从中取乐;这种歪曲称为滑稽,而在我们听到这种例子时,不免首先要问一下这是有意的笑话,还是无意的口误。
我们似乎毫不费力地解决了失误动作之谜。失误动作不是随便发生的事件,而是重要的心理活动;它们是两种意向同时引起或互相干涉的结果;它们是有意义的。我知道你们必定有许多疑问之处,我们必须先解决了这些疑难,才可使这种努力所得的结果引起大家的信赖。在此,我不想用轻率的结论来欺骗你们,我们将依次来讨论其中的每个问题。
你们有什么疑问呢?首先,你们要问的是这个解释是否可用于说明一切口误的事例?或只能说明个别少数的事例?其次,这个概念是否可同时用于许多种类的失误动作,如读误、笔误、遗忘及做错事和遗失物品等。再次,疲倦、兴奋、分散及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在失误心理学中究竟是什么地位?最后,失误动作中的两种互相竞争的意向,有一种往往是明显的,而另一种则不一定。那么我们何以推知后一种的意义呢?除了以上这些问题之外,你们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如果没有,我可要提问了。我要告诉你们,我们讨论失误动作,不只是为了要了解失误,而且还要通过这些来了解精神分析的要义。所以我担心下面的问题:干涉其他意图的究竟是哪种目的或倾向呢?干涉的倾向和被干涉的倾向之间究竟有何关系呢?在解决了失误动作之谜以后,我们还须作进一步的努力。
这就是对一切口误的解释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我们只要研究任意一个口误的例子,便可得出这个结论,虽然我们难以证明一切口误都受这个法则的支配。但是这样做也没有妨碍,因为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这一层在理论上是无足轻重的。然而,即使我们所解释的口误的例子仅仅是一小部分,而我们想要用来说明的精神分析的结论却仍然是有效的,何况我们所能解释的口误还不仅仅是一小部分的事例呢?对于这个解释是否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失误动作这个问题,我们也可在此先给予肯定的回答。在以后讨论笔误、做错事等例子时,你们也是可以信服的。但是,为了叙述的方便,我想将这个工作暂时搁置起来,等我们对口误做了更充分的研究之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