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把精神分析疗法应用于那些已显示出明确的神经症症状的孩子,还是应用于那些尚处于性格发展不顺利状态中的孩子,我们都不曾有所顾虑。精神分析的反对者所担心的是,儿童会受到精神分析疗法的伤害,这种担心是没有根据的。我们的精神分析疗法表明,我们可以从这个活生生的主体身上证实我们在成人案例中(可说是从历史资料中)所推测的东西。而儿童也受益匪浅。实际上对于精神分析治疗而言,儿童是一个非常适宜的治疗对象,其疗效彻底而持久。当然,成人设计的治疗技术必须做大的改动,从而能适用于儿童。儿童在心理上迥异于成人。因为他尚未拥有超我,故而自由联想的方法还不能被他接受,移情作用也异于成人(因为生身父母仍然健在)。成人所反对的那种种内部抵抗,在儿童身上大部分都为外在的困难所取代。如果父母使自己成为这种抵抗的工具,那么精神分析的目的——甚或精神分析自身——经常会受到威胁。因此,通常有必要把对儿童的精神分析,与对其父母施加一定程度的精神分析影响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儿童精神分析与成人精神分析之间不可避免的分歧因下述情况而减小:我们的某些患者保持了许多婴儿的性格特征,以至于精神分析者(须重新使自己适应患者)必须对他们运用某种特定的儿童精神分析的技术。儿童精神分析自然成了精神分析者的领域,并且这种情况无疑将持续下去。
我们的大多数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都经历了一个神经症阶段。这一认识萌发了一个在卫生方面的挑战。可以设问:正如今天我们不能等到发现儿童已患上白喉病才给注射预防针那样,即使儿童尚未显示出失常的迹象,作为一种保证其健康的措施,对他进行精神分析是否有利?目前,对该问题的探讨仅具有学术意义,但我在此可以大胆地考虑它。然而,就这么一个建议,对我们大多数的同时代人来说,不啻受到残暴的**,而且纵观大多数为人父母者对精神分析学的态度,我们眼下真是应该放弃任何将这种想法付诸实践的愿望。这类针对神经症疾病的预防法可能是非常有效的,却也要以一个全然是另一种结构的社会为先决条件。把精神分析应用于教育这一口号现在只能在别的社会中找到。至于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什么,这要我们自己来弄清。儿童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本能,就不可能毫无限制地给他们实现所有冲动的自由。对儿童心理学家而言,上述给儿童自由的做法可能是一个非常具有启发意义的实验,但对父母来说,这样做是不可能的,并且儿童自己也将深受其害,这种危害有的很快就显示出来,有的则在以后的岁月里显示出来。因此,教育必须对儿童的冲动实行抑制、禁止和压抑,而且这种情况在历史的所有时期都充分可见。然而,我们从精神分析中得知,正是这种对本能的压制隐含着神经症疾病的危险。你们会想起,我们已经详细地考察过这种情况的产生。因此,教育必须在不干涉的斯库拉和挫折的卡律布狄斯诸间去寻找出路。除非该难题完全不能被解决,否则我们就一定能寻找到适合途径,以使教育取得最大成效,产生最小伤害。因此,问题在于确定对儿童本能禁止多少,什么时候禁止,用什么方法禁止。此外,我们必须考虑到下述事实:我们教育影响的对象,具有非常不同的天生的气质倾向,以至于同样的教育过程对所有的儿童不可能产生同样的效果。某种及时的反省告诉我们,迄今为止,教育在完成其任务方面是十分糟糕的,而且对孩子伤害很大。如果教育找到了合适的途径,并理想地执行其任务,那么它就有希望消除某种致病因素——即童年期的意外创伤的影响。如果现在我们考虑到教育者所面临的种种难题——例如他应该怎样认识到儿童的个性,怎样从微小的迹象推测儿童未成熟的头脑中所进行的活动,怎样给予儿童适当的爱而又仍保持有效程度的权威——我们就会明白,唯一适合教育者工作的准备是彻底的精神分析训练。最好的方法是教育者对自己进行精神分析,因为即使有关精神分析的一切都听说过或做过,但没有亲自体验过,也不可能掌握精神分析。对教师和教育者的精神分析与对儿童本身的精神分析比较而言,前者似乎更是一种有效的预防措施,而且更易于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