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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精神分析新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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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分析工作中,我们差不多每天都遇到第二个难题,它所含的对我们理论的反驳并不如第一个那么重要。你们知道,精神分析的一个任务,就是揭开隐藏于童年最早期的遗忘症的面纱,并获得早期幼儿**的种种现象的有意识记忆。儿童的这些最初性经验,是与焦虑、禁忌、失望和惩罚的痛苦印象相关联的。我们能理解它们是正被压抑的;尽管如此,我们仍不能理解,它们是如何自由地进入梦的生活的?是如何为如此之多的梦的幻想提供形式的?是如何使梦被那些来自童年景象的复制品和对它们的暗示所填满的?必须承认,这些性经验的令人不快的性质与对梦的工作中欲望的满足这一目的好像是相互排斥的。但也可能是,我们在这种场合中将这种困难人为地夸大了。毕竟,所有能消失掉却又无法满足的本能欲望,都与这些相同的幼儿经验相关,这些本能欲望终生为梦的构成提供了能量,并且我们毫不怀疑,这些欲望有可能伴随着把另外的令人痛苦的事件的材料有力地推向表面来。另一方面,这种材料的方式和形式的再现清楚地说明,梦的工作会努力通过扭曲的方式直接否认不愉快,并将失望转化为成功。

就创伤性神经症而言,情形就不同了。在这些情形中,梦通常以焦虑的产生而告终。我认为,我们不必害怕承认,在这里,梦的功能是无效的。我不想借用例外证明规律的说法:对我而言,这种说法的明智与否是值得怀疑的。但毫无疑问,这种例外没有推翻规律。如果我们为了研究而把某种特殊的心理功能(如做梦)从整体的心理机能中分离出来,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发现那些其所特有的规律;但若我们再次把它放回到整体关系中,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规律由于与其他势力相冲突而变得模糊不清或被削弱了。我们说梦是愿望的满足,但假如你们想要考虑到上述后两种相反情况,那么你们也可说梦是满足欲望的一种企图。凡是能正确理解心理动力学(dynamics of the mind)的人,都不会认为这两种说法有什么差别。在特定情形中,梦仅能获得极不完全的欲望满足,甚或完全抛弃这种意图。梦的功能的最大障碍好像是对创伤性潜意识固着。虽然睡眠者不得不做梦,但由于夜晚压抑作用的削弱,从而使创伤性固着得以进行向上冲的活动,这样梦的工作功能就失效了,而不能把关于创伤性事件的记忆痕迹转化为欲望的满足,在这些情形中,可能出现下述情况:一个人将会失眠,并会因害怕梦的功能失效而放弃睡眠。这里,创伤性神经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极端例子。但我们也得承认,儿童期的经验也具有一种创伤性,而且,如果在其他情形中,梦的机能也出现一些比较细微的干扰,我们也不必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