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否定或收回早期发现是一回事,而将这些发现吸纳、整合到新的发现之中又是另一回事。在性欲节制中,在性欲兴奋过程的不当干预中,或者性欲兴奋被转移而不能在精神上加以解决时,焦虑都直接产生于力比多;或换句话说,当面临因需要而产生的某种过度紧张时,诸如在出生情境中那样,自我便被迫处于一种无助状态(a state of helplessness),其时焦虑就产生了,这依然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在产生焦虑的过程中寻求释放途径的,可能正是过量的没有得到利用的力比多,尽管这一问题不甚重要。正如我们所知,在“现实的”神经症基础上尤其易于产生精神神经症。这看起来就像是自我努力从焦虑中拯救自己,关于焦虑,它已经学会让它存在一段时间,然后使之与症状形成相结合。对创伤性战争神经症(traumatic war neuroses)——顺便指出,这个术语涵盖了多种不同的障碍——的分析当能揭示,他们之大多数都拥有“现实的”神经症的某些特征。[参见第129页。]
各种危险情境均由它们的原型即出生活动演化而来。在对这一演化过程的说明中,我无意断言,焦虑的每一后期阶段的决定因素,都使前此阶段的决定因素完全归于无效。虽然随着自我的发展,早期的危险情境确实倾向于失去它们的力量并被搁置一旁,乃至于我们可以说,个体生命的每一阶段都有它相应的焦虑的决定因素。所以,在个体自我尚未成熟时的合适决定因素是心理无助感,在个体仍需依赖于别人的婴儿早期,其适当的危险是对象失却。同样,性器欲期的危险是阉割,而潜伏期的恐惧对象是个体自己的超我。但是,所有这些危险情境的焦虑决定因素,都可以并列地持续存在,并引起自我在对合适因素做出反应一段时间后,以焦虑对它们做出反应;或者它们之中若干因素同时共同起作用。不仅如此,在起作用的危险性情境和随后神经症所采取的形式之间,可能存在着相当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