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鹰队最终以24比10完胜得克萨斯人队,我们全都站起来高唱老鹰队的队歌,每当老鹰队赢得常规赛季的比赛,我们都会这样庆祝。弟弟用他的胳膊分别搂住我和龙尼,然后冲着爸爸说:“来吧,老爸。”爸爸刚才喝了不少啤酒,看起来已略带醉意,老鹰队大获全胜让他兴奋不已,况且麦克那布在本场比赛中传球破了300码大关。他摇摇晃晃地跟我们站到了一起,然后把胳膊搭到了我的肩膀上。爸爸的这个举动一开始还真把我给吓着了,倒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被爸爸触碰,而是因为他已经有很多年没用胳膊揽过我的肩膀了。爸爸胳膊的重量和体温带给我一种暖融融的感觉。我们为老鹰队高歌,我们为老鹰队喝彩,我发现妈妈从厨房内看着我们,她当时正在洗盘子。虽然她的眼中又泛起了泪花,但我能够看出那是幸福的、含笑的眼泪。我们继续唱着、跳着,我不知道妈妈的心里此时在想着什么。
詹克问龙尼回家的时候要不要捎他一程,我的好朋友回答说:“不用,谢谢。汉克·巴斯克特会陪我一起走回家的。”
“你是说我吗?”在观看比赛时龙尼和詹克一直把我叫做汉克·巴斯克特,所以我知道龙尼事实上是在说我。
“对。”他回答说。出门时我们顺手把橄榄球也拿上了。
我们一路走到骑士公园,然后开始在那里玩传接球。考虑到龙尼的胳膊仍有不适,我们俩站立的位置只相距20英尺左右。龙尼接了几个球后突然问我对蒂芬妮怎么想。
“没什么,”我回答说,“我对她根本没有任何想法。怎么了?”
“维罗尼卡说你跑步的时候蒂芬妮会跟着你。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还有些纳闷呢。她竟然知道我的作息时间表,而且知道我所有的事情。”我接住了龙尼并不太稳的传球,然后冲着他右肩膀的方向抛出了一个漂亮的旋转球,他在跑动的过程中很容易接住这种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