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在开球前完成锻炼计划,早晨4点半我就起床了。当我终于从地下室走出来时,房间里已经弥漫着点心、比萨饼和烤翅的味道。“闻起来好香啊!”我对妈妈说。随后我就套上塑料袋出门了,今天依然是慢跑10英里。
看到蒂芬妮出现在视线里我大吃了一惊,昨天她并没有尾随我啊!再说了,今天我出门这么早,这跟以往的时间也相差太远啊。
我开始朝骑士公园跑去,回头看时,我发现她已经跟上来了。“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提早出门的?”我问道,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低着头,静静地跟着我。
我们就这样跑完了10英里,回到我父母房前时,蒂芬妮并没有停下脚步,而且根本没有跟我道别的意思。好像我们从来没在一起分享过麦片粥似的,看起来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看到弟弟的银色宝马停在房前,于是偷偷地从后门溜了进去。我跑步上楼,然后直接冲进了浴室。冲过澡后,我穿上了汉克·巴斯克特队服--妈妈已经把队服洗干净了,号码上面的粉底也都不见了--然后循着开赛前的表演声走进了客厅,我已经准备好给老鹰队加油喝彩了。
我惊讶地发现我最好的朋友龙尼正坐在我弟弟身边。他们俩穿的都是绿色的18号队服,后背上的名字都是斯托沃斯,龙尼的那件是印号的球迷服,售价比较便宜,但詹克那件是真正的队服。爸爸坐在他自己的椅子上,穿了一件印有麦克那布名字的5号球迷服。
听到我说“老鹰加油”后,弟弟站起身来,把脸转向我,然后把双手举到空中,大声喊道:“啊啊啊啊啊啊……”接着龙尼和我爸爸也都站了起来,把脸朝向我,把双手举到空中,然后大喊:“啊啊啊啊啊啊……”于是我也把双手举到空中喊道:“啊啊啊啊啊啊……”我们四个人开始一起说唱:“E--A--G--L--E--S!老鹰队!”我们飞快地用胳膊和身体摆出了队名中的各个字母,比如,伸出两只胳膊和一条腿组成字母“E”,双手指尖相抵然后高高举过头顶组成字母“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