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克利夫的办公室后,我在回家的路上征求了一下妈妈的意见。我问她,约蒂芬妮见个面是不是摆脱她的最好方法。妈妈说:“你不应该试图摆脱谁。你需要朋友,帕特。每个人都需要朋友。”
我没有再说什么。恐怕妈妈正在想方设法让我爱上蒂芬妮,每次她把蒂芬妮称作我的“朋友”时脸上都会露出笑容,而且眼中充满了渴望。这让我非常苦恼,在我们家,妈妈是唯一不讨厌妮可的人。我知道每次出门跑步的时候妈妈都会向窗外张望,等我回来的时候,她就会跟我打趣说:“我看到你的朋友又出现了。”
妈妈把车开进了车道,关掉了发动机,然后说道:“如果你想带你的朋友出去吃饭,我可以借给你钱。”她说到“朋友”这个词儿时的语气听起来还是那么刺耳。我一句话也没说,妈妈突然做出了一个最为古怪的举动--她哧哧地笑了起来。
在地下室完成各项健身活动后,我套上一个塑料袋,然后走到房前的草坪上舒展身体,我看到了蒂芬妮,她正在我父母家所在的街区来回慢跑呢。我告诉自己去邀请她共进晚餐,从而终止这种令人疯狂的日子,重新找回一个人自由自在跑步的生活。可是,我并没有去跟蒂芬妮说晚餐的事儿,而是径直跑了起来,随后蒂芬妮就跟了上来。
我沿着克林斯大街往前跑,经过了那里的高中,跑向距离坎登最近的社区,经由黑马路到了奥克林,然后沿着肯德尔大道跑向奥克林中学,往上经过庄园酒吧跑向白马路,左转后进入水晶湖大街,最后一直跑到威斯蒙特。跑到餐厅所在的位置后,我转过身来开始在原地慢跑。蒂芬妮随后也跑过来了,她看着自己的双脚,也开始在原地慢跑。
“嗨,”我对她说道,“你想在这家餐厅与我共进晚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