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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亚洲入侵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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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锻炼时间相对较短,跟蒂芬妮一起默默跑步的时间就更短了,因为今天我要去看詹克。我跳上了开往费城的火车。按照詹克说的方位,我沿着市场路朝河边走去,在第二个路口右转,然后沿路一直走到他住的大楼。

找到詹克告诉我的地址后,我惊讶地发现他竟然住在一座可以俯瞰特拉华河的高楼里。我必须告诉门卫我的姓名以及要找谁,他才让我进去。门卫是一位老人,穿了一件有些滑稽的制服,看到我身上的巴斯克特队服后,他兴奋地喊了一声:“老鹰队加油!”不管他的制服是否好看,我弟弟住在有门卫的大楼里的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电梯里也有一位老人,穿了另外一种滑稽的制服,他甚至还戴了一顶无沿的毛绒帽子--我告诉他弟弟的姓名后,他把我带到了十楼。

电梯的门开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蓝色的走廊和厚厚的红地毯。找到1021号房间后,我敲了三下门。

开门的正是我弟弟,“最近好吗,巴斯克特?”他穿着那件棕色的杰罗姆纪念队服,因为今天又是一个比赛日,“快进来。”

客厅里有一个巨大的落地窗,放眼望去,特拉华河上的风景一览无余,我可以看到本富兰克林大桥、卡姆登海洋馆以及河面上漂浮的小舟。这儿的景致真是太美了。我很快就留意到弟弟的客厅里也有一个平板电视,而且个头比爸爸新买的那台还要大。弟弟的电视看起来非常薄,竟然可以挂在墙上。最奇怪的是,弟弟的客厅里摆着一架小三角钢琴。“这是什么?”我问道。

“让我们来瞧瞧吧!”詹克回答说。他在钢琴前面的凳子上坐了下来,掀开了键盘上面的盖子,然后就像模像样地弹了一曲。他竟然会弹《飞翔吧老鹰飞翔》,这简直太令我惊讶了。说实话,弟弟弹得说不上特别好,只不过是一些简单的和弦进行节奏,但的确能够听出来是老鹰队的队歌。当他开始高声歌唱时,我也跟着唱了起来,唱完后我们一起喊了加油的口号。詹克告诉我他在过去的三年里一直上钢琴课。接着他又弹奏了另外一首歌曲,听起来跟《飞翔吧老鹰飞翔》迥然不同。这首曲子非常耳熟--非常非常的轻柔,就像在高高的青草上闲庭信步的小猫咪,还真看不出来詹克能弹出这么优美的曲子。我弟弟陶醉地闭着眼睛,身体伴着乐曲的节奏前后晃动,我的眼眶竟然有些湿润了。不过,眼前的这番景象也有点儿怪怪的,因为詹克身上穿的并不是华丽典雅的礼服,而是一件老鹰队的队服。在弹奏的过程中他出现了几个小错误,不过我根本就不在乎,毕竟他在非常认真地弹奏,而且是为了我,这才是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