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所讲美国妇女特别精神,只在他们的自立心,只在他们那种“超于良妻贤母人生观”。这种观念是我们中国妇女所最缺乏的观念。我们中国的姊妹们若能把这种“自立”的精神来补助我们的“倚赖”性质,若能把那种“超于良妻贤母人生观”来补助我们的“良妻贤母”观念,定可使中国女界有一点“新鲜空气”,定可使中国产生一些真能“自立”的女子。这种“自立”的精神,带有一种传染的性质。女子“自立”的精神,格外带有传染的性质。将来这种“自立”的风气,像那传染鼠疫的微生物一般,越传越远,渐渐的造成无数“自立”的男女,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堂堂地一个“人”,有该尽的义务,有可做的事业。有了这些“自立”的男女,自然产出良善的社会。良善的社会决不是如今这些互相倚赖,不能“自立”的男女所能造成的。所以我所说那种“自立”精神,初看去,似乎完全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其实是善良社会绝不可少的条件。这就是我提出这个问题的微意了。
民国七年九月
女子问题
我本没有预备讲这个题目,到安庆后,有一部分人要求讲这个,这问题也是很重要的,所以就临时加入了。
人类有一种“半身不遂”的病,在中风之后,有一部分麻木不仁;这种人一半失了作用,是很可怜的。诸位!我们社会上也害了这“半身不遂”的病几千年了,我们是否应当加以研究?
世界人类分男女两部,习惯上对于男子很发展,对于女子却剥夺她的自由,不准她发展,这就是社会的“半身不遂”的病。社会有了“半身不遂”的病,当然不是健全的社会了。女子问题发生,给我们一种觉悟,不再牺牲一半人生的天才自由,让女子本来有的天才,享受应有的权利,和男子共同担任社会的担子;使男子成一个健全的人,女子也成一个健全的人!于是社会便成了一个健全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