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与公德
凡是趋向于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人会集合成一个群体,如果这个群体和国家没有直接的关系,在法律上也没有一定的限制,都称为社会。因此社会的范围大小不定,小到局限于乡村,大到横贯于世界,就像所谓的北京社会、中国社会、东洋社会,以及劳工社会、学者社会之类,都是这个含义。人生来就有合群的天性,即使种族、国土不同,都要互相依靠、扶持,聚合成为一个社会,这就是之所以有人类社会道德的原因。然而人类常常由于土地、种族相近的原因组成特别的团体,并有统一管理和裁决的权利,这称之为国家,国家是为弥补各种社会的缺憾,使人们互相保护对方的福利而存在的。因此社会的范围,虽然原本没有界限,却更多地受限于国家。世界各国都有其社会的特性,而不能互相融合,因此谈到道德的实践,人类社会固然有普遍的道德,而对于各国社会,却又各有其特别的道德,这是由于他们风土、人种、习俗、历史的差别而产生的。而本书所论及的,都是适合于我国社会的道德。
社会组织与家庭组织相同,而一个家庭对于社会来说,也就像一个人对于家族一样。人类的本性是厌恶孤立而喜欢群居,因此会结合成家族,并终身依靠它。而我们喜欢群居的本性,还不仅仅以家族为限。假如使人局限在家庭之内,而与家族以外的人不沟通感情,不共谋事,那么这一家人无异于处在穷山荒野之中,而此家庭又怎能存在呢?
人类的体魄和精神,其能力本就不算完备,如果不互相帮助,就无法长期生存。就体魄来说,我们之所以能够躲避风雨寒暑的苦痛,抵御猛兽毒蛇的侵害,而安然保全自己的性命,哪一样不是社会所赐予的呢?就精神来说,如果人不得已处于孤立的境地,感情和思想都不能让他人知晓,那么一定会有非同寻常的苦痛,甚至会有因此而生病癫狂的人。人对社会的需要是如此之大。就像语言文字之类,但凡用来保存我们情感与智慧并使之发扬光大的工具,也必定依赖于社会的组织才开始存在。这样一切事物与社会的关系,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