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知道“士可杀而不可辱”,但他又认为士大夫洁身自好,立端行直,就不会出现受辱的现象。如果真是遇到了“昏暴之主”,又触犯了“妇寺之忌”,那么就应该像东林党人高攀龙一样投水而死,而不受辱。这就是这位在野的士人为士大夫设计的一条出路,有点像鲁迅所讽刺的“何立从东来,我向西方走”。他认为绝对的君权是“天下之公理”,不能“以私乱之”;他还认为唐宋一些士大夫关注到自己的权利,这就是“君臣之道丧”,而且是“唐宋之大臣自丧之也”,所以他们应该受到惩罚(上引见《读通鉴论》卷二十二)。明清时代的极端专制正是在“道统”辅助下促成的。“道统”在帮助“治统”建立制度以压制自己,迫害自己。连民间的儒者都作如此想,在朝者谄媚权力更可理解了。
乙:提到王夫之,其实还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比如他总结历史规律时说:百姓平时受暴君和官府百般搜刮欺凌的时候,人人都盼着天降神威,将自己头上的这些压迫者统统诛灭;但是等到社会大动乱来临,百姓们如鸡猪、青蛙、蚯蚓一样被任意宰割,这时候遥想当初自己被官府用刑具锁着追逼租赋的日子,就觉得那是很甜蜜的,而这时再回头看那些暴君和贪官污吏,就会觉得他们如尧舜时代的统治者那样是难得的圣明了(《读通鉴论》卷27)——抛开如何评价王夫之个人不说,只就一个民族的政治理念、历史哲学、对百姓命运的设计等等来看,这个传统中竟然能够堂而皇之产生出如此不惜一切、彻头彻尾以统治权力为归宿的法理逻辑,不是让人毛骨悚然吗?而在这套法理体系从来不会受到认真质疑的环境中,“道统”对“治统”的制衡、对自身固有价值的维护又能有多少实际效果呢?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环境,所以“传统”中许多理想的设计都被冷落了下去,而“反文化”的膨胀却在权力需要之下有了最大的驱动力,流波所及几乎涵盖了整个社会。从四五百年前流行的民谚“自古有天理倒没饭吃”“黑心人倒有马儿骑”等,直到今天仍是妇孺皆知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人不得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人善有人欺,马善有人骑”“无奸不成商”等等,所有这些大家痛心疾首的丑陋现象,其实是出于一种深刻的原因。因此,如果现在真要去动员人们“学习传统”乃至“读经”等等,则号召者自己先应该知道,假如大家正在认真“学”和“读”的时候,偏又遇上凭着芝麻大的权力就可以“摸摸孔圣人头脑”之类事情,那么我们何以自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