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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中国传统文化的正面与侧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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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传统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一直在统一庞大皇权国家承担着重要的结构功能,于是直到17世纪初《利玛窦中国札记》评价中国的制度时,仍然把中国的国家体制是由受过系统教育的知识分子来操纵运行的,作为一个优于欧洲的特点:“标志着与西方一大差别而值得注意的另一重大事实是,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人们“宁愿做最低等的哲学家,也不愿意作最高的武官,他们知道在博得人民的好意和尊重以及在发财致富方面,文官要远远优于武官”。——今天,我们在评价科举乃至更广义的中国传统教育与行政制度的优劣短长时,应该对它们曾经具有的历史作用有一个理解的态度。

不过当我们承认科举对于传统中国文化起到过相当重要作用的时候,同时更应该对于它基本的制度性质及其与近现代教育体制的悖逆之处有清楚的了解。具体罗列起来,这些悖逆之处当然很多,但是我觉得最应该注意的就是在科举乃至皇权时代整个教育和人才选拔制度中,知识的标准、知识谱系的源头只能掌握在权力者手里这一点。说得直白一些,就是有权力就有知识,有权力就有真理,有权力就有道德;或者说,有权力就可以在知识、道德等一切方面对教育和学术耳提面命、颐指气使,就可以按照统治权力的需要来安排教育和学术的内容、方向。明代末年著名的思想家黄宗羲在他的《明夷待访录·学校篇》中有一个很概括的说法:“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 这个传统当然是因为科举制的长期发展而日益牢固不移,而这样的趋势对于中国教育制度形成自己的体系和尊严,对于教育走出中世纪的阻碍实在是太大了。